top of page

第39期 美國的商業方法專利分析

IPAMA智管會/TSipo戰國策 李文強Conway/王維位 發表 2009/10/29

前言

近幾年來由於軟體科技的快速發展與網路世界的發達,全世界在電子商務上之應用以及市場交易進入了新紀元,在電子商務經營模式中,商業方法儼然成為一舉足輕重的角色,能否利用商業方法來獲利,已成為電子商務企業重要的課題之一!而商業方法是否可專利,也是在智慧財產權領域中頗具爭議性的話題,且商業方法專利申請亦成為近年來發展最為迅速、所帶來的爭議也最為激烈的技術領域之一。

什麼是商業方法?

所謂的商業方法,乃指由人類智慧所創造的方法或規則,來解決、處理商業經濟活動中所遭遇的問題或事物,在此所指之「商業」為有關貿易、交易、營業、商務等多種含意,而「方法」則是指以一種特別的步驟或順序,來完成或處理某些事務,而且是有條理、有邏輯性的行為想法。

商業方法與電腦軟體

商業方法可經由電腦軟體來執行,故商業方法與電腦軟體間有一定的關聯性,而電腦軟體之發明是否具有可專利性亦會影響商業方法之發明。而商業方法之發明,基本上由兩部份所組成:一是由人類智慧所創造的方法或規則,二是涉及電腦硬體、軟體、網路等相關之技術領域,也就是說,從技術層面上商業方法之發明即是利用電腦硬體、軟體或網路等等作為平台,自動化的達成由人類智慧所創造的方法或規則,亦即產生特定之技術效果者。

美國的商業方法專利分析

商業方法專利在第七版國際專利分類號(IPC 7)主要以G06F 17/60為主。在第八版國際專利分類號(IPC 8)取消G06F 17/60,並新增G06Q分類,而商業方法專利於美國專利分類號(UPC)主要以705分類號為主。以上將以IPC分類號的G06F 17/60、G06Q,以及UPC分類號的705類別作為檢索的範圍,來檢索美國公開、公告資料庫,藉此瞭解目前在美國的商業方法專利之情況。

使用THOMSON REUTERS之Aureka軟體來檢索美國公開、公告資料庫中,IPC分類號為G06F 17/60、G06Q以及UPC分類號為705之專利,依申請日統計至2008年底為止,一共檢索出專利數量有40862篇(patent family篩除後),以下將以此40862篇來作專利初步分析。

近15年商業方法專利之申請數量統計(依申請日統計至2008年底為止,統計日為2009/10)

資料來源:USPTO,IPAMA智管會/TSipo戰國策整理 2009/10

由上圖可以看到商業方法專利之申請數量,自1998年開始逐年增加,在2000年時比1999年暴增了1倍,在2001年時比2000年的申請量暴增了近2倍,其原因應可追朔至1998年的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. v. Signature Financial Group, Inc.案所建立起的電子商務商業方法的可專利性,以及USPTO修改電腦相關發明之審查基準(MPEP 2106),而USPTO在2000年時更宣佈了一項計畫來增進此類專利之檢索與審查品質,並且公佈了商業方法專利之白皮書,充分顯示美國對於商業方法於電子商務之專利的重視及重要性。

2008年統計申請數量有3537篇,由於早期公開18個月之限制,並無法完整統計出2008整年的申請數量,由統計日2009/10推算,3537篇應為2008年1~4月的申請數量,故可合理推測,2008整年的申請數量應會超過2007年的5225篇。

近15年商業方法專利之申請數量TOP 5 IPC(5階)統計

資料來源:USPTO,IPAMA智管會整理 2009/10 (由於1篇專利不會只有對應1個IPC,故上述統計數據總和不會等於前述申請專利總數)

由上表我們可以看到G06Q 0030/00之申請數量為最多,達16783筆之多,而所對應之類別為「商業,如行銷、購物、付款、拍賣或電子商務」,由此可見商業方法專利以「行銷、購物、付款、拍賣或電子商務」之技術領域發展最為蓬勃。

繪製G06Q 0030/00分類號的專利之專利地圖

由上圖可以看出G06Q 0030/00分類號之專利地圖,主要有3個Group的發展技術:

Group 1:有關Web上廣告內容之相關技術,其專利申請數量有1080筆。

Group 2:數位化、終端管理之相關技術,其專利申請數量有506筆。

Group 3:有關買賣、報價管理之相關技術,其專利申請數量有610筆。

Group 1~3之專利申請數量趨勢圖(依申請日統計至2008年底為止,統計日為2009/10)

資料來源:USPTO,IPAMA智管會/TSipo戰國策整理 2009/10

由上表可以看到,此3種Group專利之申請數量,於2000年開始攀升,並於2001年時達到高峰,並以「有關web上廣告內容」之相關技術的專利申請數量為最多,達161篇,但在2002年時此三種相關技術的專利申請數量卻開始急速的消退,部份相關技術的專利申請數量倒退了5成之多,此一現象對應到當時美國總體經濟趨勢,推測應與網路泡沫破滅有關,使得運用網路進行「行銷、購物、付款、拍賣或電子商務」之商業方法的發展力道也隨之下降。

而在2005年web2.0的概念出現後,可以看到以「有關web上廣告內容」之相關技術的專利申請數量又開始逐漸攀升,在2007年時其專利申請數量達到226篇之多,且更勝於2001年時的161篇,網路上新型態的商業方法已油然而生!

2008網路廣告仍有兩成成長

文/趙郁竹 2009-01-12

相較於去年IAMA所提出的市場預估,今年統計結果比預估金額僅僅減少一千萬台幣。

台北市網際網路廣告協會(IAMA)今天(1/12)公布2008網路廣告成長報告,發現雖然經濟不景氣,但網路廣告並未受到太大影響,總體仍有兩成成長,和去年預估目標相差無幾。

根據IAMA研究數據,2008年台灣整體網路廣告市場規模達到59.76億,較2007年成長20.72%。其中網站廣告部分有38.94億,成長 16%,佔整體網路廣告的65.15%;關鍵字廣告則成長30.64%,達20.82億元的規模,佔整體網路廣告總額的34.95%。

相較於去年IAMA所提出的市場預估,今年統計結果比預估金額僅僅減少一千萬台幣。其中網站廣告部分,比去年預估短少600萬,而關鍵字廣告部分也僅比去年預估的20.86億台幣,少了400萬元。

雖然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受到金融風暴影響,不過網路廣告並沒有如預期的受到影響,反而維持穩健成長。IAMA指出,主要原因是台灣網路廣告市場還有很大成長空間,不像歐美國家已達到較成熟的規模。另一方面,正是由於網路廣告成本較低、且能準確測量成效的特性,也讓許多企業主棄傳統方式而選擇網路廣告。

對於2009年台灣網路廣告市場的預估,IAMA認為將可達到68.68億元,成長14.92%。其中網站廣告將達到43.74億,成長12.35%;關鍵字廣告將達到24.93億,成長19.73%。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ithome.com.tw/itadm/article.php?c=53021

什麼是Web 2.0

關於「Web 2.0」這概念,是從O'Reilly與MediaLive討論國際研討會議題開始的。Dale Dougherty這位網路先驅者,同時也是O'Reilly公司的副總經理,注意到一個事實,自從網路崩盤後,許多重要、精彩,極受歡迎的網路新應用, 突然有規律地出現。從dot-com崩盤中倖存的網路公司,似乎都有一些共同點,這是否意味dot-com崩盤正代表重要的網路轉折點,或者我們可以把這些新應用的特徵,統稱 為「Web 2.0」呢?我們發現,Web 2.0的網站特徵已經被廣泛運用,而且網路上也出現許多Web 2.0的線上研討網站。

在過去的一年半中,Web 2.0確實已成為朗朗上口的名詞。僅在Google就有950萬次引用Web 2.0的名詞,可見網路大眾已經這種清楚明瞭Web 2.0這種想法。但對Web 2.0的真正內涵,仍然有大量的反對意見,有些人批評,這不過只是一種無意義的行銷噱頭。但不可否認,廣大的群眾已開始接納Web 2.0這樣的概念了。

但我們要如何去確認某一個應用或方法是「Web 1.0」或「Web 2.0」?這個問題特別急迫,因為Web 2.0的說法散佈如此普遍,許多公司利用這個標籤來當做他們的行銷手法,但是卻不了解其真正的涵意。而且這個問題也特別困難,因為許多宣傳自己是Web 2.0的公司根本不是Web 2.0。反而有些我們認定為Web 2.0的應用,像Napster和BitTorrent,甚至算不上是網路運用!為了解答這個問題,一開始,我們會試圖在Web 1.0網站的成功案例中,以及有趣的新應用裡,分解出重要的原則。

Web 2.0 的重要原則

  1. 網路應當被視為是平台

  2. 引領群體智慧

  3. 資料是下一個「Intel Inside」

  4. 軟體升級模式走到盡頭

  5. 輕巧的程式設計模式

  6. 超越單一裝置的軟體

  7. 豐富使用者的感受

Web 2.0公司的核心競爭力

以上所探討的七種Web 2.0原則,針對其中一些特性申論較多,所提到的每一個例子,都能驗證一到多個關鍵原則,但或許仍有不足之處。

現在讓我們總結一下Web 2.0公司的核心競爭優勢如下:

  • 提供服務,而不是套裝軟體,能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擴充

  • 控制獨特的、難以再製的資料來源,隨著越多人使用而累積越豐富的資料

  • 信任使用者為共同的開發者

  • 善用眾人的集體智慧

  • 善用大末端使用者的自助服務效能

  • 超越單一裝置層級的軟體應用

  • 輕巧的使用者介面、開發模式、及商業模式

以後若有公司宣稱其為Web 2.0的應用服務,可以用上述原則來檢驗其真實性,得分越多就越名實相符。記住,在其中某個領域能表現傑出,勝於在七種原則都只沾上一點邊!

資料來源:http://oreilly.com/web2/archive/what-is-web-20.html?page=1 http://www.itmag.org.tw/magazine/article_single_138.htm

進一步分析Group 1「有關Web上廣告內容之相關技術」之專利申請狀況

由前述資料我們可以得知,Group 1「有關Web上廣告內容之相關技術」的專利申請情況是較Group 2、3為熱絡,在此將針對Group 1「有關Web上廣告內容之相關技術」的專利申請數量1080筆來繪製專利地圖進行分析。

誰在這領域上發展? Group 1「有關Web上廣告內容之相關技術」TOP 5之專利權人專利申請統計數量

由上表統計可以看出,第一名為UNKNOWN(無法得知專利權人),進一步分析得知,此些專利多為申請中且在早期公開狀態下,與申請人選擇不公佈專利權人(或申請人)有關,可推知目的應為用來防止對手分析其技術,2、3、4名則分別MICROSOFT(微軟)、YAHOO(雅虎)、GOOGLE。

Group 1「有關Web上廣告內容之相關技術」之專利地圖

此地圖更進一步顯示,「有關Web上廣告內容之相關技術」更可細分出以下幾種主要技術:

Group A:終端設備,此類專利多與「提供廣告資訊的管理設備及方法」有相關

Group B:節點的互動、傳送,此類專利多與「運用節點技術來展現廣告」有相關,最典型的即為peer-to-peer

Group C:關鍵字的檢索,此類專利多與「廣告關鍵字的運用」有相關,如檢索關鍵字的排名

Group D:互動、特性資料,此類專利多與「根據互動或廣告特性資料來提供廣告」有相關

Group E:媒體,此類專利多與「廣告媒介」有相關

Group A「提供廣告資訊的管理設備及方法」,共計有29筆

Group B「運用節點技術來展現廣告」,共計有41筆

Group C「廣告關鍵字的運用」,共計有45筆

Group D「根據互動或廣告特性資料來提供廣告」,共計有59筆

Group E「廣告媒介」,共計有53筆

Group A~E之專利申請數量趨勢圖(依申請日統計至2008年底為止,統計日為2009/10)

資料來源:USPTO,IPAMA智管會/TSipo戰國策整理 2009/10

Group A~E之2004~2008累計申請數量

由上圖趨勢圖可以看到,一開始以Group A「提供廣告資訊的管理設備及方法」相關技術發展較為熱絡,漸漸地技術研發方向即轉往Group C「廣告關鍵字的運用」、Group D「根據互動或廣告特性資料來提供廣告」、Group E「廣告媒介」等技術領域來發展,其中Group E「廣告媒介」之技術領域從2006年開始有不錯的表現,而Group C「廣告關鍵字的運用」之技術領域則是從2005年申請數量開始向上攀升,Group D「根據互動或廣告特性資料來提供廣告」之技術領域則是在2007年的申請數量為最高,計有16篇,而近五年(2004~2008)年累計申請數量,則是以Group C「廣告關鍵字的運用」、Group D「根據互動或廣告特性資料來提供廣告」及Group E「廣告媒介」之技術領域為最多,分別達41、44、35篇,可見近幾年重點發展的技術為此三領域!

如需進階/高階破解專利資訊及分析請洽本所~!!

戰國策智權事務所 網址:http://www.tsipo.com 地址:台北市中山區錦州街28號11樓 電話:(02)2567-2205 傳真:(02)2521-0022 E-mail:tsipo@tsipo.com

訂閱電子報

Success! Message received.

bottom of page